编辑: 252276522 | 2019-07-03 |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5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 (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的产品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选取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清单范围的产品进行投标,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注: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执行,但如果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清单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至评审环节开始之前正式发布的,则可同时执行最新一期和上期政府采购清单.
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投标保证金 1.金额: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足额缴纳. 2.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收款单位: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9902000533183893 4.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 5.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注:不满足以上1.2.3.4.5投标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投标.
8 履约保证金 无9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
电话:13111881329
10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
电话:13111881923
1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
电话:028-87793103/87796339/87797837转88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号楼22楼.
12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
电话:13111881329 标书售卖系统注册及网上报名询问
电话:028-
87793117、028-87797837转802 标书售卖系统技术问题询问: 028-83166773转734 服务质量投诉:甘女士 028-87793117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号楼22楼.
13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
电话:028-87793103/87796339/87797837转820/72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2号楼22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