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03

整治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 三同时 有关规定的问题(区安全监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二)打击非煤矿山企业无证开采、非法盗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已关闭或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仍从事生产建设等行为(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行为(区安全监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燃放行为(区公安分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整治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企业无证经营,车辆非法营运、违法挂靠、外包、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维修企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等行为(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充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认证、违规装载等问题(由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公安、经贸、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推进).整治擅闯禁行区域、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超速行驶等问题(开发区交警大队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和不履行法定建设手续、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等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以包代管,特种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由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负责,公路建设工程由区交通运输局及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按职责负责,水运建设工程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水利建设工程由区农业事务管理局负责,其他部门配合).

(五)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等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问题(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问题(开发区交警大队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六)打击 三合一 、 多合一 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章建筑、高层地下公共建筑、违规住人、老城区和城中村等重点消防安全隐患,消防设施缺失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由区管委会牵头,组织消防、国土、住建、工商、城管、街(镇)等部门推进〕.

(七)打击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设置独立厂房、厂房结构不符合标准规范、厂房设置在居民区内、相关证照不齐全的行为;

整治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未严格执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标准规定,粉尘爆炸危险生产场所防爆电气、设备和作业工具不合格、未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通风除尘设备设施不合格、生产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区安全监管局会同开发区消防大队、东海消防大队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八)打击渔船从事海上电、毒、炸鱼违法作业,渔船隐患未整改到位擅自恢复生产等行为.整治渔船超抗风等级、超航区、超定员出海生产作业,渔船证照不齐全、不合格,防台应急预案不落实,安全设备设施不齐全、失效,通导设备未正确安装并保持有效使用状态等问题(区农业事务管理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九)打击液氨制冷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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