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3 |
一、说明 采购项目说明 1.1 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定义及解释 货物:指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货物. 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所需的相关服务以及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采购人:《投标资料表》所指的采购人. 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日期:指公历日. 合同:指依据本次货物及服务招标采购结果签订的协议.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书面形式 包括纸质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电子文件.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合同中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禁止事项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保密事项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投标人知悉 7.1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采购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保证 8.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费用 9.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0.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作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 进行澄清的投标人予以逐项答复,并将此书面答复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但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须为采购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解答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的问题时,向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发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澄清和修改文件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为使投标人编写招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至少在原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推迟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 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