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03 |
2 生产工艺
(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项目使用蜡模铸造 符合要求
3 生产装备
(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四)企业或所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应具备与其产能和质量保证相匹配的试验室和必要的检测设备.
(五)落砂及清理工序应配备相匹配的隔音降噪和通风除尘设备.
(六)现有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3吨/小时,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0.25吨及以上无磁扼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
新(扩)建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5吨/小时,不得采用铸造用燃油加热炉. 项目使用电阻炉,配备相匹配的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 符合要求
4 企业规模 现有铸造企业规模:二类区,铸铁件4000t/a 项目为技术改造,6000t/a 符合要求
5 产品质量
(一)铸造企业应按照GB/T19001-2008标准(或ISO/TS16949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有独立质量管理及监测部门,配有专职质量监测人员,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铸件的外观质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及铸件的内在质量(成分、金相组织、性能等)应符合产品规定的技术要求. - -
6 能源消耗
(一)企业应根据GB/T 15587-2008建立能源管理系统.
(二)新建或改扩建铸造项目需要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
(三)企业的主要熔炼设备应满足要求能耗指标(见表2~表6).
(四)企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0.44吨标准煤;
吨铸钢的综合能耗≤0.56吨标准煤. 企业正在办理节能评估 - (续)表1《铸造行业准入条件》(2013)对照分析 序号 准入条件目录 准入条件具体要求内容 项目情况 分析 结果
7 环境保护
(一)粉尘、烟尘和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尘和其他废气的部位均应配置大气污染物收集及净化装置,废气排放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排放量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二)废水:根据排放流向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企业废砂、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贮存和处置,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法规,设置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罐、场)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给有资质处置相关危险废物的机构实施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