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3 |
应按规定留出消防通道. 应建在地势高,地下水位低,地面坚固干燥、通风良好,排水通畅的地方. 货台高度不低于0.4 m,应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储粮作业产生的动、静载荷.应具备防潮、防鼠、防虫和通风性能. 其他设备与设施 可根据不同储粮生态条件、仓型和实际需要,配备清理、输送、计量、粮情测控、通风、熏蒸、消防等设备设施.粮油仓库机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LS 1207的规定. 立筒仓、浅圆仓配备的除尘、防爆设备应符合GB 17440的规定. 储粮库区应按GB 50057的规定安装避雷装置. 在高大平房仓、浅圆仓和立筒仓等大型粮仓中长期储粮时,应配备符合LS/T 1203规定的粮情检测系统,符合LS/T 1202规定的机械通风系统和电动采样设备. 堆粮高度在6 m以上的仓房宜配备符合GB/T 17913规定的环流熏蒸设备. 粮食与油料进出仓 安全要求 进出仓的安全操作与管理按LS 1206的规定执行. 入仓前的准备 对仓房、设备、器材和用具进行检查,确认仓房、门窗完好,所有设备运转正常. 粮仓、货场及作业区应清扫干净,清除仓内的残留粮粒、灰尘和杂物,填堵孔、洞、缝隙. 仓房、包装器材、装粮用具和输送设备有活虫或虫卵时,应施用空仓杀虫剂或熏蒸进行杀虫处理并做好隔离工作. 装粮用麻袋应符合LS/T 3801的规定,编织袋应符合GB/T 8946的规定;
面粉袋应符合LS/T 3802的规定. 入仓粮食和油料的质量要求 入仓粮食、油料应达到干燥、饱满、杂质含量低的基本要求. 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规定,水分含量应符合当地安全水分要求. 储备粮食和油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宜存要求. 入仓食用粮的卫生质量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食用植物油料的卫生质量应符合GB 19641的规定,饲料用粮的卫生质量应符合GB 13078的规定. 粮食和油料堆存要求 应按种类、等级、生产年度分开储藏;
安全水分、半安全水分、危险水分的粮油应分开储藏.优质品种、普通品种、转基因品种宜分开储藏. 非食用粮油应单独存放,明确标识. 已感染害虫的粮油应单独存放,并根据感染程度按4.6.2.2.1的规定处理;
发现粮油带有我国进境植物检疫性病虫或杂草种子,应立即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检验检疫部门报告,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出入仓应合理使用输送设备,减少破损、降低扬尘.入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自动分级,避免杂质聚集. 根据入仓粮食和油料的质量、仓库条件和预期储藏期限合理堆存,减少重复搬倒. 包装粮食和油料的堆码要合理交错,整齐、牢靠,避免歪斜,确保设施及人员安全.囤垛应距墙、柱0.6 m以上;
高水分粮食堆码高度不应超过3 m,高水分油料堆码高度不应超过1 m,并应尽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