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3 |
根据《临沧市农业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农发〔2016〕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公开规范廉洁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带动作用,提高全县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管理水平、安全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为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装备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产业,突出重点.根据 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的目标要求,重点补贴粮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 ,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所需机具,着力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全面推进特色经作机械化发展,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倾斜;
协调推进坝区、山区、半山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机化发展;
协调推进大、中、小型和高原特色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三)加强引导,科学调控.通过政策实施,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创新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
(四)简政放权,强化监管.采取 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的补贴方式,简政放权、简化程序、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强化监管、注重绩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农民购机自主权.
三、实施范围及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县(6个乡(镇)及两农场)范围内实施.根据《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农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临财农发〔2015〕235号)文件,下达双江县补贴资金300万元,上年结余3.2097万元,扣除2014年结余0.014万元,2016年补贴资金合计303.1957万元,其中:农业机械购置补贴295.1957万元,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8万元.由于客观原因,当年未完成的补贴资金,可结转下年优先使用. 根据安排,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不超过补贴资金总量的15%)用于在适宜地区实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实施方案按照《双江自治县农业局 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2015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农业发〔2015〕218号)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承担农机深松作业补助任务,开展跨区深松整地作业等社会化服务. 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我县补贴机具种类按云南省农业厅确定的《云南省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及范围》(附件1)进行补贴,共有11大类30个小类61个品目.所有品目实行敞开补贴,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