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3 |
一、听证会通知
二、潍坊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
三、成本监审结论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五、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六、听证会议程
七、听证会纪律
八、听证会参加人权利义务
九、政策依据
(一)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用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 的通知
(二)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
(三)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
(四)潍坊市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规则
(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六)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潍坊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改革听证会的通知 各听证会参加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我委定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东方大酒店B座3楼中豪厅(东风东街与东方路路口东北角),召开潍坊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请按时参加.
联系人:姜波
电话:8090821 2018年10月12日 潍坊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我市拟定了天然气配气价格、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潍坊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要求将天然气城市门站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城市门站价格不再区分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
(二)居民用气城市门站价格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
(三)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千立方米350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
(四)推行价格联动政策,疏导销售价格矛盾.
(五)对低收入群体和 煤改气 家庭等给予适当补贴,保障基本民生.
二、测算方案
(一)配气价格.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和《潍坊市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规则(试行)》(潍发改物价〔2018〕284号)第六条 城镇燃气企业的业务年度准许总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以及税费之和扣减其他业务收支净额确定 、第九条 准许收益率按不超过7%确定 、第十条 配气价格按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除以年度配送气量计算确定 的规定,以及成本监审结论.拟定配气价格: 方案一:按照5%收益率计算为0.82元/立方米. 方案二:按照6%收益率计算为0.85元/立方米.
(二)居民生活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终端销售价格为城市门站价格加配气价格: 方案一:按照配气价格0.82元/立方米测算,终端销售价格为2.86元/立方米(2.04元+0.82元=2.86元).比现行2.50元/立方米提高0.36元/立方米. 方案二:按照配气价格0.85元/立方米测算,终端销售价格为2.89元/立方米(2.04元+0.85元=2.89元).比现行2.50元/立方米提高0.39元/立方米.
(三)潍坊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联动办法(详见附件1).
三、调整意见 方案一: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在原2.5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增加0.30元,剩余差价(0.06元)待一年后适时理顺.调整后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在第一阶梯2.8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各阶梯价格仍按1:1.2:1.5的比例确定. 方案二: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在原2.5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增加0.30元,剩余差价(0.09元)待一年后适时理顺.调整后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在第一阶梯2.80元/立方米的基础上,各阶梯价格仍按1:1.2:1.5的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