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3 |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内容: 2.采购项目预算: 3.采购计划编号:即采购人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公示的采购计划编号) 4.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自本委托代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放、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组织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6.接受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收退投标(谈判、报价、磋商)保证金;
8.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9.组织评审工作;
10.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1.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废标(终止)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2.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3.采购活动有关文件存档;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采购需求书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图纸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1)甲方负责对采购价格、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相关事项进行市场调查或论证后,向乙方提供详细、准确、完整、可行的采购需求书、采购计划批复等相关资料.采购需求书须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和采购预算等. (2)甲方提供的采购需求书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国家行业法规与技术规范、国家安全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不得规定以下内容,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①以不合理的注册资本金、销售业绩以及资格条件(含特别授权条款)等条款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
②设定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条款;
③以某一品牌特有的技术指标作为技术要求(单一来源采购除外);
④其他有违公平竞争的条款. 3.甲方曾就本项目进行过论证的,须向乙方提供论证专家名单. 4.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书面确认. 5.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由乙方在评审前一个工作日上午8:30依法在乙方的专家库抽取场所进行.就该专家抽取的工作,甲方有权予以监督,若甲方未按时出席,则视为放弃该监督权利. 6.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应委派1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会,并向参加人员出具《出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会代表证明》(该《证明》可在http://www.sdggzy.cn的"政府采购"――"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填写),受委派代表人凭该《证明》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参加评审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7.甲方如需要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应当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介绍内容不得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书面介绍材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8.甲方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在规定时限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