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07-03 |
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⑴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2%的价格扣除,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⑵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3%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报价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⑷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报价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⑸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报价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特别提醒:如果推荐的拟定中标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价格折扣,我中心将在结果公告中对此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因此请投标人诚信承诺、慎重承诺.因质疑、投诉查实被认定为非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的,视同为提供虚假资料,将承担采购文件中关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7、供应商具备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两种以上性质的,按最高的价格折扣计. 四 评标情况的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五 投标、履约保证金
一、各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5000.00 元.
1、供应商应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以银行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 账户信息如下(下述方式任选其一): 收款单位 交款方式 一三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犍为行 中国农业银行犍为方舟分理处 行号 ―― ―― 账号
5105 0169
9001 0000
0009 0002
2237 1601
0400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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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保证金退付方式:在开标前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单独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格式附后;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除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全额无息退还;
中标供应商须向我中心提供1份合同原件后,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付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17765463409).
二、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退还联系方式:犍为县财政局监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