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03 |
三、 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磋商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采购需求表及技术要求
第七章 评审办法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 7.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8. 磋商文件的修改 8.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2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