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3 |
四、公用工程情况
1、给排水 项目用水由南昌县水厂管网接入供水系统提供,水质水量均有保障.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周边沟渠,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小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隔油+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后再定期外排,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雄溪河.
2、供电工程 供电电源引自南昌县小蓝工业园内10KV公共电力线路,采用埋地电缆引入厂区10KV高压配电所内;
采用放射式埋地电缆,从高压配电所10KV电源,分别引至各低压变配电所;
经降压至380V/220V后,由电缆线路分别向各生产车间用电设备供电,每年的用电量为229.51万kwh.
五、产业政策相符性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订版)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018年8月已经取得南昌县行政审批局备案,批准文号2018-360121-35-03-020778.
六、选址可行性分析
1、用地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赣(2016)南昌县不动产权第0001672号,用途为工业用,土地使用证见附件,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要求.
2、 选址所在地外环境兼容性分析 项目选址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 周边企业:距离本项目装配联合厂房北面144m处为南昌溢展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儿童玩具、五金件、模具、照明用具加工、销售;
铝合金制品、不锈钢制品销售;
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
距离本项目装配联合厂房东南面209.24m处为莲塘高粱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酒;
距离本项目装配联合厂房南面155m处为江西巨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保健食品;
距离本项目装配联合厂房西南面157m为南昌富景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瓶(罐)装饮用水制造、销售;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销售;
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
食品生产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
饮料设备的设计、研发、技术服务.距离本项目装配联合厂房东面279m为宝迪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速冻食品(速冻肉制食品、速冻其他食品)具体见附图测绘图.本项目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他们均在卫生防护距离以外,本项目对他们基本无影响,可与他们兼容.
3、 环境影响程度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当地环境背景良好.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物源强,通过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实施后,其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会改变所在地及其周围居民区的环境功能,其对周围环境无明显的环境影响.
4、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环保部发布《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相符性分析如下: 表1-5 项目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三线一单 建设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析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均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在严格落实了本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南昌县小蓝工业园,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建设地点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管控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等保护区内,建设项目不在环保负面清单内.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周边制约因素较少,符合相关保护条例和规范要求,用地满足要求,外环境良好,项目污染物在经过预防治理措施后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项目选址可行. 规划环评的相符性分析 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开发区,调扩区规划环评还在编制过程中,但最新的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规划推进示意图上已经公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