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03 |
2、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4)应提供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正本放原件,副本可放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方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方后,如发现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方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 注:(1)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