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7-03
项目名称校企共建高档花卉实训基地 方案 设计单位 创新创业学院 采购 预算总额 0.

8万元/年(合作期四年) 论证聘请 专家名单 徐亚云、李进、尹升华 建议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项目是否 列入年度部门预算 是 项目是否 属调整或调增 否 项目是否 已履行报批手续 是 项目资金是否 己落实到位 不需要资金 是否需要召开 答疑会、现场考察 否 是否接受超过 采购预算的投标 否 经办人 李进 联系 电话

13057018003 手机 E-Mail [email protected] 传真 项目具体需求说明如下:

一、背景概述、实现功能要求

1、地理位置: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薛窑校区(如皋市长江镇薛窑村)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参与投标人是法人委托人的,受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法人委托书、用工合同、劳动等权威部门出具的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至开标日止连续十二个月以上).

三、付款时间和条件(请详细写明付款承诺) 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应在每一合同年度开始的一个月内支付,水电费按实另计.学校开票(事业单位收据).

四、项目需求(文字说明并附相关清单)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于1945年,是一所以农业为特色的高职院校.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校玻璃温室位于学校薛窑校区,地址为如皋市长江镇薛窑村,204国道附近.校区有安保、监控等,玻璃温室面积921平米,条件完善,温室内配有移动苗床. 为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加强星创天地建设,促进园艺专业实践实训教学,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拟通过引进合作企业共建"高档花卉栽培实训基地".

(一)、合作原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8号)、《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和《科技部关于发布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推进星创天地建设,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合作共建.

(二)、合作内容

1、学校提供场地供合作企业作为"高档花卉栽培实训基地"建设场所.

2、合作企业提供高档花卉资源和必备的展示设备,自主经营和管理高档花卉实训基地,确保正常运转.

3、双方共同就园艺技术专业的人才培养、顶岗实习、创业实践、校外基地建设、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开展合作.

4、双方共同建设以高档花卉为主的精致园艺产业基地.

(三)、双方权利义务

1、学校权利义务 (1)、学校提供位于薛窑基地玻璃大棚和独立办公场所作为合作企业高档花卉生产、展示、企业办公使用.其中玻璃温室921平米,办公场所50平米. (2)、根据合作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学校为合作企业优先推荐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生;

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的前提下,应合作企业需求,为企业生产和文化展示适时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 (3)、在组织教师和学生参与科研、专业实训、创业实践等活动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合作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 (4)、学校应确保玻璃温室基本设施完好,确保能够正常运转交付给合作企业.办公用房要确保能够独立使用. (5)、学校按照《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基地项目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一)对合作企业进行考核,参照该细则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学校有权对合作企业采取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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