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7-03 |
2、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渭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领》中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加快构建资源循环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程,推动矿产资源和工业废水、废气等再生利用,建设循环型服务业,推进垃圾分类处理. 本项目符合《大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领》中 坚持低碳环保,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高效集约利用资源,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综上本项目属于再生塑料筐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规划. 本项目采用再生塑料为原料属于资源循环和综合利用,本项目租用陕西绿奥果品冷藏有限公司厂房一栋用于项目的生产建设,合理用利用了闲置生产厂房,提升了空间利用效率,促进了土地节约节约利用;
因此,本项目符合《渭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大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大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3、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大荔县两宜镇,其选址合理性分析见下表. 表1.3-1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序号 选址因素 选址条件
1 建设地点 项目评范围价内无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疗养地、食品生产地等,不在国家、地方规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敏感区域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 与相关规划符合性 符合《渭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领》和《大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领》中相关内容
4 土地利用 用地性质属工业用地
5 环境现状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环境质量良好
6 环境功能区 项目建成后正常工况下,废气、废水及噪声排放均可满足标准要求,可以满足评价区的环境功能要求 本项目位于陕西绿奥果品冷藏有限公司内(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在国家、地方规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敏感区域内,拟建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声环境质量状较好,有利于项目建设.在采取相应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运行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因此,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运行不会对外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选址可行.(租房合同见附件
3、土地证见附件4)
5、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70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3-2 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 序号 要求 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企业的设立和布局 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所涉及的热塑性废塑料原料,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本项目可再生塑料主要采购国内上游厂家已加工清洗干净、破碎好的热塑性塑料,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 符合 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加工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所在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规划. 塑筐生产属于鼓励类中 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