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7-03 |
一、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事故信息通报和统计归口直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由安全监管局归口统计、联网直报规定,按《实施办法》要求通报和归口直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二、各级有关部门要将2016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按《实施办法》规定补报同级安全监督局,或由本部门信息员将事故信息录入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由管理员审核上报.
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保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和统计实现归口直报,提升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数据质量,为各级筹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四、《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豫安监管〔2016〕22号)同时废止. 附件: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和统计归口直报工作实施办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民航河南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1月 附件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通报 和统计归口直报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和统计工作,保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归口直报工作的有序进行,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农业部 质检总局 民航局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事故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和统计归口直报工作机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漏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分类统计. 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纳入事故信息通报和统计归口直报范围.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万元(不含)的生产安全事故,暂不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