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3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日照绍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汤建峰 联系人 汤建峰 通讯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圣公山路1号(小湖村) 联系电话
13905752647 传真 --- 邮政编码
276809 建设地点 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圣公山路木材工业聚集区 立项审批部门 日照市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1103-20-03-023861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400 总投资 (万元)
200 环保投资 (万元)
4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0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7年4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近年来,生物质颗粒燃料由于其低硫量、低污染等特点,已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熟知,作为煤、石油等传统燃料的替代品,生物质颗粒燃料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目前,日照市范围内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企业不多,原材料供应富足,公司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并结合自身实际,决定投资200万元,租赁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圣公山路木材工业聚集区内山东金黄林实业有限公司的原有厂房、办公室和部分平地区域(占地面积12000m2)(租赁合同见附件3),建设1套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装置,年产生物质颗粒30000吨.本项目已于2017年4月投产,属于未批先建,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对日照绍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8万元.收到上述通知后,日照绍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足额缴纳了罚款(处罚书及缴款证明见附件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2018修正)规定,项目类别为 三
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中
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中 其他 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见附件1),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