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03 |
㈡网络竞价中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的(优先权人除外,有其它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㈢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
㈣受让(竞价)成功后放弃受让;
㈤受让(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㈥受让(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㈦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㈧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我方确认,除非有相反证据,则你交易所以书面形式按我方在上表中所填地址和号码发出的文件均视为对我方已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未成交,我方认可你交易所将保证金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至我方报名时登记的银行账户.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你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我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取消我方参与本次产权转让的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我方并将承担违反上述承诺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