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8-01 |
第一章 概述
1 1.
1项目由来
1 1.2建设项目特点
3 1.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4 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7 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
10 1.6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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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总则
11 2.1编制依据
11 2.2评价对象、评价目的
13 2.3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
15 2.4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评价因子筛选
16 2.5评价标准
17 2.6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20 2.7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的相符性
24 2.8区域污染源调查
29 2.9评价专题设置与评价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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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3 3.1现有工程概况
33 3.2扩建工程概况
43 3.3扩建项目工程分析
51 3.4工程主要物料平衡分析
57 3.5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
60 3.6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
60 3.7项目污染物排放 三笔账
76 3.8清洁生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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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2 4.1区域环境概况
82 4.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87 4.3地表水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91 4.4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
93 4.5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96 4.6土壤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97 4.7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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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01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01 5.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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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42 6.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42 6.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42 6.3环保投资估算
165 6.4 三同时 环保设施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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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70 7.1环境管理计划
170 7.2环境监测计划
174 7.3排污口标志和管理
176 7.4污染源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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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81 8.1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181 8.2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81 8.3项目环境效益分析
182 8.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82 8.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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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厂址可行性及总量控制分析
188 9.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88 9.2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188 9.3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91 9.4总量控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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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评价结论与建议
194 10.1项目概况
194 10.2评价结论
194 10.3评价建议
198 附图: 附图1 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周围环境概况图 附图3 平面布置图 附图4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图 附图5 大气、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图 附图6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 附图7 项目分区防渗图 附图8 项目风险评价范围图 附图9 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图 附图10 中牟县城乡总体规划中心城区污水工程规划图 附图11 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图 附图12 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图 附图13 中牟县地下水富水性分区图 附图14 评价区中深层地下水位等值线及补排边界 附图15 现场照片 附件: 附件1 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2 土地证 附件3 委托书 附件4 缴纳罚款单据 附件5 执行标准意见 附件6 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7 营业执照 附件8 现有工程环评批复 附件9 现有工程验收批复
第一章 概述 1.1项目由来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汽车行业发展迅速,汽车配件的市场需求量不断的增加,在这样的市场背景下,郑州泰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拟投资530万元在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建设路南段建设年产汽车座椅泡棉15万台、汽车整车座椅15万台项目.项目不新增占地,依托厂区现有厂房建设.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现有工程为郑州泰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座椅配件20万件、汽车内饰件20万件建设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编制完成,并于2015年4月17日通过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牟环建表(2015)21号].2015年12月,项目开工建设,2016年6月竣工并投入生产,2017年12月17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2012年本)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本项目产品类别不属于限制、淘汰类,应属于允许类;
本项目所用机械设备均不属于淘汰设备,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经查阅《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类,应属于允许类.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项目管理局以2018-410122-36-03-008489和2018-410122-36-03-008461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备案(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1);
本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土地证见附件2),符合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属于二类工业用地(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图见附图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令第253号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2018年修改单)规定,本项目汽车座椅、头枕的生产涉及发泡工艺,属于 十
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 ,其中: 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
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其他 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项目汽车座椅、头枕发泡使用的原材料中有甲苯二异氰酸酯(TDI),该物料有毒,因此项目涉及有毒原材料,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本项目汽车座椅的生产、组装属于 二十
五、汽车制造业:
71、汽车制造 ,其中 整车制造(仅组装的除外);
发动机生产;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零部件生产 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其他 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项目汽车座椅的生产、组装不涉及电镀或喷漆工艺,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级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因此本项目应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中要求: 严肃查处不严格执行环评文件分级审批和分类管理有关规定,越权审批、拆分审批、变相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项目是一个公司(郑州泰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两个备案(2018-410122-36-03-008489和2018-410122-36-03-008461号),编制一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不属于拆分环评文件情况,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上专家对该情况认可. 郑州泰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到工程建设所在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调查与勘查,详细了解与收集了本项目的有关资料,并征求了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有关规范要求,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基本建成,郑州市环保局对其未批先建进行了处罚(缴纳罚款单据见附件4). 1.2建设项目特点 1.2.1建设项目环境特点 根据现场勘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