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7-03 |
根据吴建施〔2008〕50号第5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总监变更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办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吴江区笠泽路551号?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200. 联系
电话:0512-63485952.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