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9-06 |
1、适用于上次鉴定未通过,申请单位根据鉴定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后重新申请鉴定的情况.
2、此项中应简要叙述上次鉴定中,鉴定人员指出的设计中不符合标准规定、需要修改的主要内容.
3、首次申请鉴定此项填"无". 对已进行过鉴定的锅炉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原设计鉴定单位 原设计鉴定项目编号 其中须说明: 设计修改的理由和内容;
提交鉴定机构备案的修改后的设计文件的内容;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如内容较多请附《XX型锅炉设计修改说明》. 申请单位技术负责人:日期: 送审:日期 (申请单位公章) 受理:日期 (受理机构公章) 本申请书一式三份,一份返回申请单位;
一份送交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一份鉴定机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