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9-07-03 |
一、本项目位于宾县糖坊镇大顶子山,分为三号、四号两个矿区,之间距离为2.
2公里.三号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27°04′29″、北纬46°00′15″,四号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27°02′59″,北纬46°00′49″.矿区北临松花江,其它三面环山,周边为林地和农田.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矿区总占地182000平方米,采矿区总占地107700平方米,可采资源总储量为220.19万立方米.两个矿区普通建筑碎石年开采规模为60万立方米,设计开采期三号矿为3年、四号矿为4年,产品为普通建筑碎石及碎石粉.本项目在原有采矿区基础上,向下阶梯式露天开采,无表土剥离,最低开采标高三号矿区为150米、四号矿区为120米.采用导爆管微差爆破法技术.矿区不设置炸药、雷管等爆破材料的储存设施.冬季不生产,看护人员冬季采用电取暖.每年3月-10月生产.该项目矿区拐点范围坐标、工程组成,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书》,主要生产工艺为:岩石剥离→凿岩打孔→装炸药→矿体爆破→矿石堆场→矿石筛分破碎→装车外运.项目总投资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14.75%.本项目预计2016年6月投产.
二、根据该报告书结论、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本项目在拟定地址建设.报告书可以作为项目实施、验收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该项目要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该项目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一)本项目须在采矿区汇水上方设置截流沟,截流的雨水排入各自矿区120立方米蓄水池,沉淀后用于生产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二)本项目采用湿式钻孔,喷雾洒水压尘,爆破时采取洒水措施,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破碎、筛分等产尘工段设置集气罩,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出,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排土场及原料、产品堆场采用喷雾洒水保持湿润;
工作面定期清理,定期对采场路面洒水,严格控制扬尘.
(三)本项目采用间隔、缓震爆破措施,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夜间禁止爆破.空压机设置在厂房内,安装消声措施,破碎机安装减振基座,振动筛安装减振垫.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同时,须通过控制单次爆破药量等措施,降低振动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本项目剥离的土岩分区保存用作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绿化用土.石粉、除尘器回收的粉尘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炸药包装物由爆破部门统一回收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