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3 |
(三)继续鼓励 机器换人 提高劳动生产率.支持开展粮食生产环节全程机械化作业和社会化服务.农机服务、粮食生产经营单位经审批后,当年购置单机价格在3万元以上的粮食生产及初加工等环节农机具,对已列入中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设备,按中央资金补贴标准给予1:1追加补贴;
对首次引进后,未列入中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适用机具予以单独补贴,单独补贴标准为购机价格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大力鼓励开展社会化服务及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对为散户开展水稻机械化统一育插秧100亩(含)以上的服务组织,给予每个秧盘6元的资金补助.在核查兑付补助资金时,以每亩大田14个秧盘标准折算秧盘数量.对列入实施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域,田埂种植诱集植物香根草并配种菊科、芝麻等显花蜜源植物的区域,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每米20元的补助.鼓励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粮食生产新技术、新农机具试验、示范及技术培训等公益性服务,对开展上述工作的单位给予适当的补助.
(五)实行粮食订单收购和奖励政策.2019年我县生产的中晚籼稻实行订单收购,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29元.县财政对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订单交售县级储备中稻给予每50公斤30元的奖励,最高每亩不超过240元;
晚籼稻每50公斤20元的奖励,最高每亩不超过180元;
积极推进粮食 五优联动 工作,加强粮食生产、收储和加工、销售的联动,加快推进优质稻米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绿色、优质、特色粮食产品供给能力.
(六) 大力促进旱粮生产发展.深入实施旱粮促进行动,把旱粮作为粮食扩面增产的增长点和突破口,坚持数量、质量和效益并重,积极扶持培育旱粮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加快推进旱粮生产区域化、规模化、特色化、产业化、效益化发展.加大力度扶持旱粮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发展,推进旱粮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促进农旅深度融合,拓展旱粮发展空间.经农业部门认定的一季连片种植同一旱粮作物5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省、县财政各给予每亩125元的直接补贴;
对在果园、桑园和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含)以上且间作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种植主体,各给予每亩60元的直接补贴.旱粮作物包括大豆、马铃薯、蚕(豌)豆、杂豆、高梁、荞麦、番薯、玉米和山稻等.本年度已享受各级财政其他种植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该补贴.
(七)大力支持缙云爽面原料
908 小麦产业发展.为大力推进
908 小麦发展,对种植连片50亩(含)以上的
908 小麦基地或种植20亩(含)以上
908 小麦的种粮大户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助,种粮大户可同时享受规模种粮补贴政策;
对在果园、桑园和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小麦50亩(含)以上且间作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种植主体,给予每亩150元的补助.对在本县范围内与单个种植
908 小麦农户或种粮大户签订小麦销售合同5吨以上并按合同进行交易的 缙云爽面 加工户每吨给予2000元的奖励;
安排一定的科研经费,与科研院校等建立合作关系,支持
908 小麦提纯复壮及小麦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
(八)开展种粮贴息贷款和保险支持.凡稻麦复种面积或一季旱粮种植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