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7-03 |
(二)市县执法检查阶段(6-8月) 各市、县(市、区)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钢铁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核查企业自查自改工作情况,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工作不认真,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按上限顶格处罚,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整改无望或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各市要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包括工作开展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填写《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9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报省厅基础处,省厅将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验收总结阶段(9-10月) 从9月份开始,省厅将组织市际交互核验,各市要聘请专家组成核验组,对被检市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验(分组安排见附件3).各核验组要逐个核验被检市钢铁企业,填写《市际交互核验表》(附件4)并于10月31日前将核验工作总结及核验表报送省厅基础处. 省厅将成立督导检查工作组,对各有关市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企业自查、市县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较少,执法处罚力度不足的地区,并将专项行动成果纳入2019年度对各市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各钢铁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煤气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督办,狠抓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
(二)广泛宣传.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报纸等渠道,广泛宣讲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知识,播放典型煤气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提高广大职工对煤气危害的认识,引导教育广大职工增强风险意识,推动形成防范化解煤气安全风险的共识.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进行监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执法检查,对钢铁企业煤气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依法给予处罚.对存在《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行为的,提请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形成有力震慑.
(四)统筹推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钢铁企业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逐步建立源头辨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联系人:王旭亮,
电话:0531-81792191,地址:济南市闵子骞路15号,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回头看"核验检查表》 2.《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3.《市际交互核验任务安排表》 4.《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市际交互核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