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通知如下: 黑龙江泉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自备电站工程项目于2015年3月29日获省发改委核准(黑发改电力函〔2015〕91号).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降低工商业电价和提高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黑价格〔2017〕126号)规定,该项目机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490元,自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