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03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建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项目 建设单位 宝鸡恒运通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向建秋 联系人 高超林 通讯地址 宝鸡市陈仓区陈家崖村三组 联系电话

13991701286 传真 - 邮政编码

721000 建设地点 宝鸡市陈仓区陈家崖村三组千河汽配城内 立项审批部门 宝鸡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代码 2018-610361-51-03-008210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G594危险物仓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00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4.

6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9%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8年7月

一、项目由来 中国是铅酸蓄电池消费大国,铅酸蓄电池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通讯、电力、铁路等行业,其中汽车启动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动力电池、后备电源三类约占消费总量的90%.由此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数量惊人,年废铅酸蓄电池的产生量超过260万吨. 废旧铅酸蓄电池是一种危险废物,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主要为铅、硫酸铅、氧化铅、硫酸,若随意丢弃、不当拆解造成泄漏,将会导致电池内含有的重金属进入大气、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环境中,造成严重危害. 我国十分重视再生铅的回收及利用,将其所隶属的资源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列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修订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82号)中明确规定:废电池污染防治应遵循闭环与绿色回收、资源利用优先、合理安全处置的综合防治原则.逐步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等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过程的信息化监管体系,鼓励采用信息化技术建设废电池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在此背景下,宝鸡恒运通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项目.本项目租赁位于宝鸡市陈仓区陈家崖村三组空地,建设铅酸蓄电池暂存库、办公及配套公用设施等用于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年累积周转能力达2万吨;

本项目不涉及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拆解、处置等深加工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等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第44号令规定: 四十

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180、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 中 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宝鸡恒运通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环评技术人员认真研究了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并到项目建设场地进行了详细踏勘.在认真分析项目和环境现状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为该项目业主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修订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82号), 废电池污染防治应遵循闭环与绿色回收、资源利用优先、合理安全处置的综合防治原则.逐步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等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过程的信息化监管体系,鼓励采用信息化技术建设废电池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本项目属于废旧电池收集、贮存项目,符合《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宝鸡市千河汽配城内,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治控制标准》(GB18579-2001)中相关内容,项目所在地西距离千河410米,南距渭河1700米,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治控制标准》(GB18579-2001)中距离最近地表水不得少于150米的要求,南距离陈仓大道150米,满足标准中引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距离省道不得少于15米的要求.项目所在地水、电等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便捷,所需能源和给水供应有保障,具备良好的建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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