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03

mi―企业基准年使用油墨及其配套有机溶剂用量,kg;

pi―对应的油墨及其配套有机溶剂VOCs含量,%;

―治理设施治理效率,%. 1.6核算所选用参数及有关说明 1.6.1 现有企业排放量核算 油墨及其配套有机溶剂的用量(mi)以购买发票等结算凭证为核定依据. 对应的油墨及其配套有机溶剂VOCs含量(pi)以供货商提供的物质安全说明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或物质检测报告中VOCs组分含量为核定依据.若无MSDS或物质检测报告,可参考表1-2取值.仅能确定油墨及其配套有机溶剂名称的企业推荐取表1-2的中间值. 治理设施治理效率(η)优先采用实测数据,若无实测数据采用表1-1推荐数据取值. 表1-1常见治理设施治理效率 治理设施 治理效率(%) 参数设计符合技术要求、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吸附法 45~80 吸收法 药液喷淋 40~50 水喷淋 5~15 吸附-催化燃烧法 65~95 低温等离子体法 50~80 光催化氧化法 50~80 生物法 50~80 取值说明: (1)当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参数设计不合理,治理效率为0.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①车间未能有效密封,存在大量无组织排放;

②未能按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或吸附药液;

③治理设施未运行;

④生产车间大,治理设施设计风量不够,工作点无明显正压或负压;

⑤废气组成对治理设施造成影响而未采取有效的前处理方式、治理设施参数设计达不到治理技术本身要求. (2)治理设施虽能正常运行,但存在以下情况时取较低值:①吸附剂更换频率较低,吸附剂填充量不够;

②吸收塔中空塔气速、液气比条件达不到最优;

③催化剂工作温度、设计空速不满足要求. (3)治理设施参数设计符合技术要求、定期维护保养、更换耗材,治理设施能正常运行可取平均值. (4)当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治理设施联合治理时,治理效率可按照公式(1-2)计算. (1-2) 式中:ηi―某种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 1.6.2 新建企业排放量核算 油墨及其配套溶剂的用量(mi)以工程设计文件作为核算依据,VOCs含量(pi)参考表1-2进行核算,治理设施治理效率()采用设计文件中的取值,当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治理设施联合治理时,治理效率可按照公式(1-1)计算. 表1-2广东省常见原辅材料VOCs含量参考比例 印刷方式 油墨 稀释剂 润版液 洗车水/清洗剂 类型 主要成分 VOCs含量p(%) 主要成分 VOCs含量p(%) 主要成分 VOCs含量p(%) 主要成分 VOCs含量p(%) 平印 溶剂型 颜料、合成树脂、植物油、矿物油、助剂、溶剂 20%~70% 二甲苯、环己酯、乙酯、乙醇、丙二醇甲醚、丙二醇甲醚醋酸酯、戊二酸二甲酯 100% 异丙醇、乙醇、乙二醇 60%~80% 汽油、甲苯、乙醇 100% 水溶型 颜料、乙醇、松香、水0%~10% 异丙醇、水100%/0%(水) 乙醇、白电油、表面活性剂 100%/0%(水) 凹印 溶剂型 丁酮、甲基异丁基酮、甲苯、异丙醇、乙醇、丙醇、乙酸乙酯、乙酸丙酯 45%~70% 乙醇、正丙醇、异丙醇、甲基异丁基酮、丁酮、乙酸乙酯、正丙酯、甲苯、丙酸、异丙酸 100% ― 乙醇、甲苯、乙酯、丁酮、 异丙醇 100% 凸/柔印 水溶型 丙二醇、水性丙烯酸乳液、水性颜料、水性消泡剂 0%~5% 乙醇、水100%/0%(水) ― 乙醇、水100%/0%(水) 溶剂型 丁酮、甲基异丁基酮、甲苯、异丙醇、乙醇、丙醇、乙酸乙酯、乙酸丙酯 45%~70% 乙醇、正丙醇、异丙醇、甲基乙丁基酮、丁酮、乙酸乙酯、正丙酯、甲苯、丙酸、异丙酸 100% 乙醇、甲苯、乙酯、丁酮、 异丙醇 100% 丝印 水溶型 树脂、水、颜料、助溶剂(酒精、乙二醇醚)、助剂、水0%~10% 乙醇、水100%/0%(水) ― 乙醇、水100%/0%(水) 溶剂型 颜料、合成树脂、芳烃类、醚类、异佛尔酮 45%~70% 乙醇、丙二醇甲醚、丙二醇甲醚醋酸酯、戊二酸二甲酯、异佛尔酮和石油醚 100% ― 丙醇、二丙二醇单甲醚、正己烷 100% 复合 溶剂型 合成树脂、丁酮、甲基异丁基酮、甲苯、异丙醇、乙醇、丙醇、乙酸乙酯、乙酸丙酯 45%~70% 乙醇、正丙醇、异丙醇、甲基异丁基酮、丁酮、乙酸乙酯、正丙酯、甲苯、丙酸、异丙酸 100% ― 乙醇、甲苯、乙酯、丁酮、 异丙醇 100% 2制鞋行业 2.1适用范围 本核算细则适用于广东省内制鞋行业(纺织面料鞋制造、皮鞋制造、塑料鞋制造、橡胶鞋制造及其他制鞋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核算.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GB19340)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HJ/T 220) 《鞋用水性聚氨酯胶粘剂》(GB/T 30779) 《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 2.3术语和定义 2.3.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在101325Pa标准大气压下,任何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简称VOCs. 2.3.2 制鞋 经过鞋型开发、鞋面加工、鞋底生产、面底结合、清洗等多道工序生产各类、各种材质的鞋产品的过程. 2.3.3 处理剂 涂胶前分别在鞋底和鞋帮部位涂刷的一层有机溶液. 2.3.4 清洗 指用含有有机溶剂的清洗剂对已生产成型的鞋进行清洁的过程. 2.3.5 粘胶工艺 也称冷粘工艺.是利用胶粘剂将鞋帮、内底、外底连接在一起的工艺方法.由于鞋帮和鞋底粘合面材料不同,所使用胶粘剂的类型和性质也不同. 2.3.6 缝绱工艺 将帮面与鞋底用缝线结合在一起的工艺. 2.3.7 注塑工艺 将熔融的塑料注射到模具中与鞋帮粘合为一体的工艺方法. 2.3.8 塑料鞋 指以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聚氨酯(PU)和乙烯醋酸乙酯(EVA)等树脂为原料生产发泡或不发泡的塑料鞋类制品活动. 2.3.9 橡胶鞋 指以橡胶作为鞋底、鞋帮的鞋及其鞋部件的生产活动. 2.3.10 物料衡算法 以质量守恒定律为基础对物料平衡进行计算.在单位时间内进入系统的全部物料质量必定等于离开该系统的全部物料质量再加上损失掉的和积累起来的物料质量. 2.3.11 排放系数法 指将企业活动水平数据与排放系数相乘同时考虑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而获得企业VOCs排放量的方法. 2.4核算方法 粘胶工艺VOCs排放量采用物料衡算法进行计算,根据胶粘剂、处理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用量及其VOCs 含量进行核算.适用于皮鞋、运动鞋等生产企业排放量计算. 注塑工艺VOCs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进行计算,根据原辅材料塑料粒的用量进行核算.适用于塑料鞋及制品生产企业的排放量计算. 橡胶密炼成型过程VOCs排放量计算采用排放系数法进行计算,适用于橡胶鞋及制品生产企业的排放量计算. 多种工艺结合的制鞋生产企业,需结合物料衡算法和排放系数法. 2.5核算公式 2.5.1物料衡算法 粘胶工艺VOCs排放量采用公式(2-1)核算: (2-1) 式中: E―企业VOCs排放总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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