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04 |
2、加强锅炉用燃料品质监管. 严格控制煤炭硫份、灰份,推广使用洁净煤,燃煤锅炉不得直接燃用高硫高灰分的原煤,煤炭含硫量应控制在0.5%以下、灰份不超过15%. 加大对燃料销售企业、燃料使用企业的燃料质量监管,加强对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质量燃料行为的处罚力度.
3、推进服务行业高效能源利用. 在宾馆酒店等服务行业推进太阳能、空气能热水器等高效能源的利用设施,积极利用中央空调余热和集中供热工程替代锅炉,新建项目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供应热水.
(四)集中供热,替代分散供热锅炉.
1、加快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积极推行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继续完善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按市统一部署,完成集中供热重点项目建设.
2、替代分散供热锅炉. 除经论证可将部分10蒸吨/小时以上的分散供热锅炉改造为应急调峰备用锅炉外,供热区域内分散供热锅炉必须在集中供热项目建成后3个月内关停,应急调峰备用锅炉须与园区集中供热管网连通.现有热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必须限期全部依法关停.
3、积极引导用热企业集聚发展. 积极促进用热企业向实现集中供热的园区集聚,充分利用集中供热项目作为园区基础服务设施的有利条件,吸引新增用热企业优先在集中供热范围内布局建设.
(五)技术支撑,确保在用锅炉稳定达标排放.
1、加大节能改造力度. 积极开展燃煤锅炉 以大代小 工作,重点开展燃烧优化、低温余热回收、太阳能预热,热泵(水源、地源、污水源)技术、自动控制、主辅机优化和变频控制,改善水质及冷凝水回收利用等方面的节能技术改造.鼓励通过产品能效测试、系统能效诊断等工作,提高节能改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开展基于能效测试的锅炉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试点,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锅炉改造节能量计算方案.到2017年底前,在用锅炉基本达到能效标准限定值要求.
2、提升锅炉污染治理水平. 积极推进工业锅炉燃烧技术升级改造,重点推广高效层燃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电锅炉等新型环保锅炉.加强对在用锅炉的监管工作,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单台出力6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 2013年第14号)要求开展除尘改造,提高除尘效率,确保稳定烟尘达到30mg/m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加强在线监测建设. 2015年底前,20蒸吨/小时以上蒸汽锅炉和14兆瓦(MW)以上热水锅炉必须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和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广东)的广东省能源计量数据公共平台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纳入国家重点监控名单的企业应按照要求建立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向属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环保部门统一组建的平台上公布监测信息.
4、做好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或系统考核) 加强在线监控平台的维护和管理,每月定期上报在线监控系统管理情况及企业异常数据分析处置情况,对超标数据进行跟进处理;
将有效性审核(或系统考核)报告、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台帐、企业异常数据分析处置台帐、企业监督性监测报告纳入企业环境管理档案.
5、加强煤堆场管理. 堆场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其中大型堆场必须建立密闭料仓和传送装置,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库内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措施,加强作业过程中的防尘措施.厂区内必须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