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9-07-04

八、磋商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年06月28日13:30至2019年06月28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磋商时间:2019年06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柏杨中路148号都市阳光二期4楼(乐山市中医院对面)】.

十、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1)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2)在乐山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3)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4)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十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夹江县公安局 地址: 夹江县振兴路716号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

电话:18981328330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柏杨中路148号都市阳光二期4楼(乐山市中医院对面)】 邮政编码:

614000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

电话: 0833-

2415463、13330911300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2019年6月17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25736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文件为无效处理.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政府采购政策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 不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监狱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监狱企业单独参加),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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