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04 |
5 采购人 : 象山县公交公司
6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5月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 逾期者视作弃权.
7 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二 联系人:李姝华 联系
电话:0574-65733011;
65733022.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8日14时20分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13年5月8日14时20分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
9 投标书价格标3份,技术商务标正本1份 、副本5份;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天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必须实际到帐,提供银行回单到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11 标书费人民币:500元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A 总则
1、本次象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公司一批采购投标人应具备资料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产品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且具有本次招标相当的技术力量、生产能力和经济实力;
具有生产6米双开门城市公交车(中型空调、天然气、柴油双燃料、国Ⅲ标准排放客车)能力的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函 投标方须知 采购货物需求 合同(样本) 附件(样本) 5.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5.3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有疑点的技术指标等内容要求澄清的,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五日前用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方.如有必要,招标方应将修改的内容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5.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有权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或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的每一投标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影响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的,应酌情推迟投标、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在网上通知每一投标方. C 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投标文件的组成(价格标和技术商务标) 7.1价格标 开标一览表(附件三) 7.2技术商务标(包括) 投标函(附件一)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附件二) 投标货物技术要求响应表(附件四) 投标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清单(附件五)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红章) (6)企业近三年省内业绩及用户名单 (7)产品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书及及相关性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红章) (8)售后服务承诺书 (9)项目施工方案和计划 (10)项目验收和培训方案 (11)样车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