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04 |
村镇路口、公路检查站等公共场所,由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负责实施,并做好记录.
三、消毒措施
(一)消毒范围:实施从生猪养殖、交易运输到屠宰加工等全链条全方位消毒,包括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交易运输、无害化处理、公路检查站等相关场所场区环境、猪舍、屠宰加工车间、工具、衣帽鞋、运输车辆等,重点要强化发生过疫情的疫点疫区、无害化处理场点、非洲猪瘟高风险区的消毒灭源与运猪车辆的清洗消毒.
(二)消毒药品:根据消毒对象选用杀灭细菌病毒作用谱广、腐蚀性小和对人畜刺激性小的环保型消毒药(可参考附件2).
(三)消毒方式: 1.生产场地环境消毒 (1)生活区:每日清扫,除去垃圾,保持清洁,对场内路面、办公生活环境、生活用具等半个月消毒一次.可用0.3%过氧乙酸溶液喷雾或撒布新鲜生石灰但要及时更新. (2)生产区:养猪场户空栏猪舍消毒,初始空栏时清除杂物、污染物,清洗干净后,每天消毒两次,7日后3天消毒一次,或用石灰浆粉刷;
带猪猪舍消毒,舍周边7天消毒一次,舍内3天消毒一次;
出猪台(区)及猪或车所经路面每次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饲料间每周消毒一次;
屠宰场点卸猪台(区)、待宰圈每批次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屠宰加工车间每日生产结束后,清洗消毒一次.可用戊二醛、氯制剂等喷雾消毒.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和杀灭蚊蝇鼠类等. (3)门禁:场院、场内各功能区门口设置消毒室或消毒池(垫)、圈舍门口设置消毒液桶,按时更换消毒药品,可选用2%氢氧化钠溶液.养猪农户院门口可撒布新鲜生石灰且要及时更新,圈舍门口放置消毒垫,并按时换药. 2.生产设施设备消毒 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每天生产结束后,对所有设施设备、生产工具清洗消毒,可用2-3% 次氯酸钠消毒.对金属设施可采取火焰、熏蒸等消毒,其他按材质选用臭氧、喷雾、浸泡等方式消毒;
水线消毒先放空水线,在水箱内加入温和且无腐蚀性消毒剂次氯酸钠等,充满整条水线并保持足够时间. 3.生产废弃物消毒 饲料残渣、垫料,可堆积发酵或焚烧,粪便等污物经消毒后深埋、堆积发酵或焚烧等处理;
屠宰加工的血水、污水、肉渣、猪毛等及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尸体和粪便堆积场所用2-4%烧碱、5-10%漂白粉、生石灰进行场地消毒. 4.运输车辆清洗消毒 所有参与装运生猪和猪产品的车辆,每次装运前进行消毒,运后清洗消毒,可用5%次氯酸钠,按照由里向外、自上而下、从前到后的顺序清除猪粪、饲料、垫料、猪毛等污物,清洗后烘干或晾干、再喷雾消毒.保持驾驶室清洁、车体干净. 5.从业人员及衣物消毒 饲养、屠宰、无害化处理、贩运生猪等从业人员可淋浴、喷雾消毒,可用新洁尔灭、次氯酸钠等消毒药.生产区内工作服与鞋帽放在指定收纳桶,每日洗涤、消毒一次,可用0.03%次氯酸钠浸泡或高压蒸煮消毒.
(三)清洗消毒技术要求 1.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屠宰加工场点及生猪产品冷藏储存等,要进一步完善防疫消毒制度与内部监管制度,强化制度落实. 2.运输人员要自觉遵守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的有关规定,主动备案,坚持装载前卸载后对车辆有效清洗消毒. 3.专人操作,做好个人防护,消毒中,不得随意出入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物品严格分区存放,对清洗消毒产生的污水和污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消毒前应先喷雾消毒压住灰尘,30分钟后清理、清除有机物、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有机物存在会降低或丧失消毒药效果),清理后再次喷雾消毒.喷洒消毒液要均匀湿润物体和猪体表面,不能用高压水枪猛冲,防止含病原的粪尿喷溅、尘土飞扬扩大污染面. 5.交替使用不同成份的消毒药. 6.疫情动物掩埋地点,要加固处理,构筑防水坝沟防止雨水、河水等冲刷,对掩埋点及周边环境视风险程度进行二次以上全面消毒,并加强汛期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及时做好消毒记录.内容应包括洗涤剂、消毒药的采购、领取和使用记录,清洗消毒时间、场所与面积、用具与数量,消毒药品名称、浓度、消毒人员等记录,并妥善保存不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