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04 |
一、 项目名称:泉水新区人防工程改造停车场工程
二、 项目编号:TLCG2015-1002
三、 项目地点:大连市区
四、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 工期:40个日历日
六、 招标内容:泉水新区人防工程改造停车场工程所涉及的土建、消防、通风、电气、水暖以及停车管理系统等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 本次采购的照明设备(荧光灯)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第十八期)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第十八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328.1万元,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报名要求: 1.未注册会员的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new.ccgp.dl.gov.cn/dlweb/) 会员专区 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已注册会员的单位需进入大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2.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和以上所有相应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九、报名及发售文件时间: 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1月2日,每天上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地点: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大连市民政局斜对面).
十、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18日8:45至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0)(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
二、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十
三、招标人:大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700号联系人:郝华椿
电话:0411-83892476 十
四、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大连市民政局斜对面) 联系人:陈浩、邹鑫
电话:0411-
84651718、84350133 传真(自动):0411-84651726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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