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04 |
一、目标任务 在2012年上级下达我县的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中134万元用于实施肉鹅养殖业项目,涉及全县5个乡(镇),10个贫困村.为确保实施好该项目,决定采取 "龙头"+"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实施该项目,同时,通过积极运作、强化管理,努力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养殖效益,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增收,确保贫困户受益.
二、实施的基本原则
(一)扎实推进细胞工程,保证资金到村入户的原则.所选实施村必须是省批复的肉鹅养殖项目村.各相关村切实把参与意识强、积极性高、有发展愿望的最需要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纳入扶持范围,并在本村公开栏内公开.
(二)坚持龙头带动,推进连片开发的原则.坚持龙头拉动、政府政策扶持、实行集中连片开发、依靠科技创新、按照市场规律,合力推进肉鹅产业发展;
坚持以户为基础、以村为单元、以龙头为依托,大力发展具有当地资源特色的优势种养业项目,逐步培育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成方连片产业片区,逐步形成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格局.
(三)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培育特色产业持续发展的原则.扶贫要与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相结合,坚持把增加贫困户收入作为基本目标,依托"龙头+专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按照"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实现项目到户规模化、标准化,全面提升贫困群众组织化程度,确保贫困群众大幅增收,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三、运作方式
(一)肉鹅养殖方式.由养殖专业合作社购进良种鹅苗,并由合作社在基地统一代理育雏,鹅雏在基地饲养18天左右,合作社负责做好防疫等相关工作后,把健康的幼鹅发放到贫困村,并由村两委会发放到养殖户.
(二)运转方式.以村为单位,由村委会审议,村名代表通过,确定扶持户,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由合作社和农户签订肉鹅养殖合同,基地育雏期间费用成本16元,每个贫困户饲养幼鹅300只,总投入4800元,每只幼鹅补贴财政扶贫资金10元,每户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000元,集中补助到育雏费用中,养殖户每只幼鹅自筹6元,共向合作社缴纳1800元幼鹅配套资金.养殖户在饲养期间须服从合作社"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供料、统一销售",肉鹅饲养90-100天,重量6-7斤后,合作社负责联系出售成品鹅,公司保底价每斤6元,市场价高于保底价按市场价回收,市场价低于保底价,公司按保底价回收,确保养殖户效益.对养殖积极性高,有养殖经验的贫困户,鼓励自筹资金增加养殖数量.
(三)约束办法.合作社与村委会和贫困户签订肉鹅养殖回收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县扶贫办建立档案,督促检查合同落实.
(四)合作社的确定.根据实际需要,须选择有实力的合作社参与实施肉鹅养殖项目.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我县确定由盐山县民乐养殖专业合作社参与实施.该公司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