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04 |
3、其它要求可参照生猪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利用的沼气池、沼液储存池、雨污分离、干粪堆积间、还田利用等配套设施建设要求,按照 一场一策 的治理原则,养殖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合自身实际且确保能够达到污染治理目的要求进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三、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补助标准 对畜禽养殖场建设与规模相适应的粪污治理设施,项目建成后,畜禽养殖场应取得环保备案相关手续.符合建设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简易图、建设竣工图片以及环保局办理环评备案手续和其它相关资料,录入重庆市畜禽养殖环保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合格审核后,对建设沼液储存池按120元/m3进行补助、沼气池按200元/ m3进行补助.每个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治理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实施进度 项目批复下达后1年以内完成项目要求的全部建设内容.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符合条件的申报业主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无执照的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无合同的自家承包土地应提供村委会证明或土地确权证)、建设平面布局图、《2018年畜禽粪污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养殖场污染治理 一场一档 表.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不做成塑胶形式).
2、各镇街畜牧兽医站汇总本辖区内的申报业主花名册,填写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
(二)报送时间 2018年5月21日前,逾期未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申报.(方案、汇总表需报送电子件,电子件以实际报送的时间为准,纸质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
(三)报送方式 各申报业主单位和镇街兽医站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畜牧站310室(业主申报材料四份,汇总表一份),区财政局农业科(业主申报材料一份,汇总表一份),实施方案、汇总表电子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区畜牧站联系人:王炼,联系
电话:42756150;
区财政局联系人:李维,联系
电话:42822567.
六、有关要求
1、项目实行公示申报评审制,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重复申报.
2、符合条件并自愿申报的业主,如实填写《2018年畜禽粪污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由其所在的镇街畜牧兽医站组织有关人员一起现场查勘并签注意见后,报镇街政府同意,与其他附件材料一起提交区畜牧兽医中心、区财政局.
3、区畜牧兽医中心、区财政局组织评审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再根据当年资金总量安排补助实施项目计划任务,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任务实施.
4、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实行项目后备补充制,在出现因项目实施中途放弃、不按照要求整改、2次验收不合格等情况时,由项目申报、评审时符合条件后备项目替补实施.
5、项目补贴资金使用拨付方式为 国库集中支付制 .
七、其他事项
1、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项目备案汇总表》(格式见)须与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