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7-04

15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6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7 履约保证金 根据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待本项目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经验收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8 项目招标说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9 签到说明 (不符合签到说明要求的,其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签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下列资料:

1、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20 合同分包 允许 ?不允许

21 交货地点 详见

第五章

22 交货期限 详见

第五章

23 付款方式 详见

第五章

24 采购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25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受理质疑后应将质疑书抄送一份至采购代理机构(交易监督科);

采购人按照规定作出质疑答复后应将质疑答复抄送一份至采购代理机构(交易监督科);

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6 开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

电话:0826-2339288.

27 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委员会由采购人委派三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 资格审查工作开标后进行,结果现场公布并签字确认(资格审查委员会、投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结果签字确认,对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结果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28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供应商根据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通知和要求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受理科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方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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