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4

3、与相关文件规定的对照分析 本项目为塑料餐盒、塑料零配件制造项目,属于《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中的一类工业项目,本项目位于新乡市卫滨区西环路与镜镐涝河交叉口路东,在卫滨产业集聚区内,属于《新乡市主体功能分区》中的工业准入优先区域,不属于禁止开发区和依法规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一、二级保护区.本项目选址属于《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环【2015】342号(以下简称:342号文)中所列4种类型分区中的工业准入优先区,应按照工业准入优先区环境准入政策对照分析,对照分析如下表: 表3 与342号文中工业准入优先区环境准入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类别 内容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审批条件 严控部分区域重污染项目 在《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内的新乡市市区、新乡县、卫辉市、辉县市、获嘉县等区域内,不予审批煤化工、化学合成药以及生物发酵制药、制浆造纸、制革及毛皮鞣制、印染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 本项目为塑料餐盒、塑料零配件生产项目,不属于煤化工、化学合成药以及生物发酵制药、制浆造纸、制革及毛皮鞣制、印染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 符合 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内的新乡市全部区域,严格燃煤火电项目审批,不予审批煤化工、冶金、钢铁、铁合金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 本项目为塑料餐盒、塑料零配件生产项目,不属于煤化工、冶金、钢铁、铁合金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 符合 在《重金属污染防控单元》内的新乡县、凤泉区铅镉污染防控区区域内,涉及铅、铬、镉、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相关项目以 减量替代 为原则,不予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相应项目.(符合省、市重大产业布局的项目除外) 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 符合 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选址符合342号文工业准入优先区环境准入政策,项目选址合理.

4、厂址 新乡市龙庆塑业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卫滨区西环路与镜镐涝河交叉口路东,北边为厂房,北164m为镜镐涝河(西干六支排),北940m为东水东村;

西边为空地,西164m为西外环,西865m为水南营村,西北850m为水南村,西北1007m为西水东村;

东边为新诚驾校;

南边为河南意达数码科技公司,南1185m为十里铺村.本项目厂区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距离新乡市三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为2500米.根据卫滨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见附图二),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根据卫滨产业集聚区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项目位置详见附图

一、附图二,周围环境示意图见附图三,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四.

5、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见表4. 表4 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新乡市龙庆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餐盒、塑料零配件5000万个项目

2 建设性质 新建

3 建设单位 新乡市龙庆塑业有限公司

4 建设地址 新乡市卫滨区西环路与镜镐涝河交叉口路东

5 项目规模 年产塑料餐盒、塑料零配件5000万个

6 占用面积 2000m2

7 项目投资 500万8劳动定员 劳动定员10人,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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