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9-09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5〕244号 关于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老区(东营)滚动开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报的《2015~2017年老区(东营)滚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经我局建设项目联席会(2015年第28次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批复如下:

一、现状滚动开发情况 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境内老区包括河口、牛庄、信远、鑫联、金角、兴东、乐安7个管理区.另外滨南管理区部分井场位于东营市境内,因此本项目老区共包括8个管理区,涉及14个区块.截止到2014年底,该区域共有油水井788口,其中油井696口(其中单井拉油井场183个,设置多功能罐、火烧心储罐、高架超导罐、电加热杆罐等183座),水井92口;

联合站3座、计量站31座、集中拉油点3处、接转站1座、注水站13座、污水站3座、油泥砂贮存池11座、加热炉283台,以及集油、注水管线等.目前整改任务包括:214座井场加热炉烟囱高度加高至8m;

河口管理区现有16座单井加热炉采用45kW单井煤气两用加热炉应进行煤改电,上述任务纳入拟建项目验收之中.

二、项目基本情况 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老区(东营)滚动开发建设项目涉及8个管理区的14个区块.永安镇油田永551―54块位于垦利县永安镇西南约400m;

河122区块位于东营区南二路以南、西四路两侧;

东辛油田营11区块位于东营区辛店街道西约530m、西六路西侧;

牛庄油田牛25区块位于东营区牛庄镇东约220m、新广蒲河以南;

王家岗油田官110区块位于广饶县陈官乡西南约5.5km、支脉河两侧;

郝家油田史109位于东营区龙居镇西北约2.5km、银王村北约210m;

王家岗油田王14东 位于东营区六户镇以南2.0km、武王村以东1.88km;

太平油田位于河口区新户镇三立村以东约640m;

渤南油田义37区块位于河口区六合乡薄家咀村以北约3.9km;

大王庄油田大8区块位于河口区新户镇西北约7.6km、大王村西北约430m ;

单家寺油田利38区块位于利津县利津街道西、候王庄以北400m;

长堤油田桩11区块位于河口区仙河镇东北约10km;

长堤油田桩701区块位于河口区仙河镇东北约10.5km,神仙沟入海口处;

孤东油田孤东九区块位于孤岛镇东约15km,南距黄河约6.8km.本项目合计部署总井数152口,其中油井115口,注水井37口;

新建注水站2座、混输泵站3座、集中拉油井场1座;

改造现有的4座注水站;

配套各类水套加热炉119台,项目总投资143748.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9.5万元, 最大产油能力29.274*104t/a.

三、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项目配套的加热炉、注汽锅炉燃用伴生气或天然气,烟筒高度不得低于8米,外排烟气中SO2和NOX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标准,烟尘达到《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标准.油气集输过程必须采用密闭工艺,油井井口设置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钻井废水、酸化、压裂废液送就近废液处理站处理,上述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管道清管、试压废水沉淀后排放,但禁止排入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体;

生活采用旱厕,掏用作农肥.运营期的采油污水、作业废液和闭井期的清管废水送联合站处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三)固废污染防治.在城市建成区钻井时,对产生的钻井固废拉运至非敏感区规范处理,其他钻井现场设置泥浆池,池内铺设厚度大于0.5mm、防渗系数小于1*10-7cm/s的防渗膜,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暂存于泥浆池中,完井后就地固化后覆土填埋.油泥砂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避免夜间施工;

合理布局钻井现场,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在夜间不得施工,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如位于城市声功能区划之内,应执行相应声环境标准.距离井场350米以内的村庄有王岗村、后谬村、十五图村等11个,应调整井位,远离敏感目标,如井位无法变更,应加设隔声屏障,钻井期采用网电钻机.信远管理区河122区块新建19口油井、5口水井位于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之内,位置敏感,如遇城市建设开发,使新建井场距离敏感目标太近,井采取措施仍不能达标,该井场必须停止开发.

(五)环境风险防控.钻进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

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

在装置区安装天然气泄漏检测器,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跨水系管线应加装防护套管;

对于顺水系走向管网,设置导流槽,将污染物导入回收装置,采用加厚防腐管线,最大程度降低穿孔频次.对交通干线穿越,管线加装防护套管,在穿跨越点设置的标志.根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2009年),输油管线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30m.

(六)生态环境保护.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

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

做好施工期泥浆池的防漏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线穿越方式的选取严格按照《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3-2013)、《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59-2009)及《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水平定向钻穿越设计规范》(SY/T 6968-2013)等相关规范,同时参照穿越点地下管网布设情况及周边建筑设施情况进行制定.

(七)其它要求.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

采用水泥将全井段封固;

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井场边界50米.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四、加强施工期的环保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五、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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