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鲁质监认便字(2017)55号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停止办理机动车 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的通知 各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省审评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及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自即日起停止受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审批申请,对已受理但尚未办结的安检机构资格许可事项停止办理和发证(与资格许可同步申请的安检机构资质认定审批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受省局委托的各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遵照执行.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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