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7-04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一)公司概况

1、中文名称: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BANK OF HANDAN CO.,LTD.

3、成立日期:2002年10月18日

4、法定代表人:郑志英

5、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朱月申

6、注册资本:318,605.5万元人民币

7、住所地:河北省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

8、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

9、邮编:056008

10、

电话:0310-5508768

11、传真:0310-5501899

12、互联网

网址:http://www.hdcb.cn

13、统一社会代码:91130000105571467X

14、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B0331H313040001

15、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J金融业―J66货币金融服务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J 金融业 之66 货币金融服务 之 6620货币银行服务 .

16、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1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结算业务;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发行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保险业务限有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即期结汇、售汇业务;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公司股权结构及股本变化情况

1、公司股权结构

2、公司的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 (1)公司的设立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邯郸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河北省政府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领导小组批准,并取得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邯郸市城市信用社开业的批复》(津银办复[2002]62号)后,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2年10月18日颁发了13000000002032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向公司颁发了编号:D0001H3130400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2008年6月,经河北银监局批准,公司改制为邯郸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经银监会批准,公司更名为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009年第一次增资扩股 2009年8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增资扩股,股本由人民币213,117,300.54元增加至人民币494,432,136.00元.增加股本人民币281,314,835.46元,其中:2008年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人民币34,098,767.46元,现金增加股本人民币247,216,068.00元. 2009年9月16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银监局复〔2009〕267号文件批准,同意上述增资方案,增资扩股后股本为人民币494,432,136.00元.以上增资,已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邯郸分所出具中喜邯验字[2009]第23029号的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3)2011年第二次增资扩股 2011年6月1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增资扩股,股本由人民币494,432,136.00元增加至人民币1,142,414,982.00元,增加股本人民币647,982,846.00元,其中:以2010年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人民币 247,216,068.00元,现金增加股本人民币400,766,778.00元. 2011年12月22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银监冀局〔2011〕34号文件批准,同意上述增资方案,增资扩股后股本为人民币1,142,414,982.00元.以上增资,已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邯郸分所出具中喜邯验字[2011]第02021号的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4)2013年第三次增资扩股 2013年11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增资扩股,股本由人民币1,142,414,982.00元增加至人民币2,376,223,162.00元,增加股本人民币1,233,808,180.00元,其中:以2012年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人民币 685,448,989.00元,现金增加股本人民币548,359,191.00元. 2013年12月20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银监冀局〔2013〕475号文件批准,同意上述增资方案,增资扩股后股本为人民币2,376,223,162.00元.以上增资,已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邯郸分所出具中喜验字[2013]第2301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5)2016年第四次增资扩股 2016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增资扩股,股本由人民币2,376,223,162.00元增加至人民币2,655,045,884.00元,现金增加股本人民币278,822,722.00元. 2016年12月28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银监局冀银监复〔2016〕326号文件批准,同意上述增资方案,增资扩股后股本为人民币2,655,045,884.00元.以上增资,已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邯郸分所出具中喜邯验字[2016]第2300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予以验证. (6)2018年第五次增资扩股 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增资扩股,股本由人民币2,655,045,884.00元增加至人民币3,186,055,061.00元,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531,009,177.00元. 2018年8月10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银监局冀银监复〔2018〕188号文件批准,同意上述增资方案,增资扩股后股本为人民币3,186,055,061.00元.2018年6月21日,河北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冀中诚会验字[2018]第05045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予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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