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4 |
18 签订合同 18.1 报价人收到成交通知后,按询价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正式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壹份至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18.2 如成交人不按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中标人违约,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成交人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18.3 如遇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以选择候补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并与其签订合同. 19.交货及验收 19.1 交货时间: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天内交货 19.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9.3 交货验收: 20.货款支付 20.1付款方式:按 报价资料表 . 20.2政府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重新评价,并延期支付货款. 2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按 报价资料表 规定的金额交纳;
于投标截止前由报价人按投标规定的金额提交至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账户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保证金应是银行转帐(按下面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转入)本招标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对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文件,招标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开户名:广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