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9-09 |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柳河县时家店乡鸿磊矿粉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柳河县时家店乡鸿磊矿粉加工厂 法人代表 于红 联系人于磊 通讯地址 吉林省柳河县时家店乡 联系电话
15326348999 传真 邮编
135300 建设地点 吉林省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012石灰和石膏制造 占地面积(m2)
680 绿化面积(m2) 总投资(万元)
3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1.
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38.33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背景 近年来石灰市场需求旺盛,主要是环保、脱硫及建筑业需求量稳定增长促进了石灰业的发展.柳河县时家店乡鸿磊矿粉加工厂拟投资3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矿粉生产线及配套辅助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石灰石粉10万吨,该产品主要用于电厂及锅炉烟气脱硫. 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部第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受柳河县时家店乡鸿磊矿粉加工厂的委托,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通过对现场勘察和调查,以及对工程相关资料和区域环境资料的分析,根据国家、吉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按照环评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得到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谨表谢意!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2016.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7.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6.7.16;
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落实〈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环办字[2014]40号);
《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5.27);
《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吉政发[2016]23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吉政发[2016]22号);
《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72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石灰制造业》(GB18068.2-2012);
《柳河县实施的规定》(柳办发(2012)78号);
《吉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HJ/T179-2005).
三、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柳河县时家店乡鸿磊矿粉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项目所在地为空地,项目东侧、南侧、北侧均为石料加工厂,现为停产状态;
项目东南侧约350m处为项家村;
项目西侧为一家石料加工厂的临时办公房屋.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家村,最近距离为350m. 本项目地理位置示意见图1-1,本项目现场图片见图1-2.
2、建设规模 (1)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一条矿粉加工生产线,年产石灰石粉10万t/a,新建一座生产厂房,用于存储原材料及产品生产,总占地680m2,总建筑面积5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1-1,本项目平面布置图见图1-3. 表1-1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层数 建筑面积(m2) 备注
1 储料棚
1 300 全封闭式
2 生产车间
1 200 全封闭式 合计
500 (2)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2. 表1-2 本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雷蒙磨
1 台 全封闭
2 原料传 带1台全封闭
3 成品料罐
1 台 体积约500m?,最大存储量约为100t
4 提升机
1 台 全封闭式
5 布袋除尘器
2 台 除尘效率99% (3)产品方案 本项目外购石灰石(主要成分为CaCO3)作为加工原料,建设年产10万吨石灰石粉加工生产线. 石灰石粉质量指标: 根据《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HJ/T179-2005)中脱硫工艺系统的一般规定,用于脱硫的石灰石中CaCO3的含量宜高于90%;
石灰石粉的细度应根据石灰石的特性和脱硫系统与石灰石粉秘制系统综合优化确定. 本项目主要产品方案及产品规模见下表. 表1-3 本项目产品方案及产品规模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最后去向
1 石灰石粉 t/a
100000 外卖给电厂用作脱硫原料 (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表1-4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物料名称 单位 年耗量 来源
1 原料 石灰石 t/a 100000.23 外购
2 能源 电kWh/a
20000 由附近电网接入 本项目原料主要为外购石灰石,用于产品生产,石灰石粒径为5~10mm,存放于厂区储料库内,储料库为全封闭式,占地面积约300O,原材料最大存储量约为2500t. 本项目物料平衡见图1-4. 图1-4 本项目物料平衡图(单位:t/a)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投入总资金30万元,由企业自筹.
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3人,年工作120天,每天一班,每班工作8小时.
5、公用工程 本项目无食堂及住宿,员工为附近村民,食宿问题可就近解决. (1)给排水 ①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厂区降尘用水. 生活用水为外购桶装水,生活用水每人按0.05m3/d,本项目劳动定员为3人,年工作120天,生活用水年用水量为18t/a;
厂区降尘用水每天用水量为0.5m3/d,年用水量约为60 m3/d,取自附近农户家水井,桶装后运回厂区存储备用.本项目年用水量约为78t/a. ②排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为14.4t/a.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防渗旱厕,由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采暖 本项目冬季不生产,厂区无员工住宿,无需采暖. (3)供电 本项目用电主要为生产用电,由城镇电网统一供给,可满足生产用电需求.
6、建设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计划于2018年4月初开工建设,2018年4月末完工.
四、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所在地以北原为采石场,目前已禁止开采.项目周边原均为石料加工厂,由于各石料加工厂之前一直未补办环评手续,且石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不达标排放,造成当地生态环境遭受严重污染,所以当地主管部门已禁止其生产.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环境由于受到原来采石场及石料加工厂影响,生态环境破坏较严重,植被覆盖度很低,易发生扬尘污染.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管理不善,容易造成当地环境进一步恶化. 根据项目所在地附近村屯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的各污染物的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0%,环境空气质量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值,由此可以看出,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在不同部位分别安装2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的废气经不低于周围200m范围内建筑物5m以上排气筒排放,可满足排放标准,且本项目产品生产与原料存储均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对周围环境影响非常小.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一、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柳河县时家店乡项家村. 柳河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地处长白山脉与松辽平原过度地带,龙岗山下,北距省会长春304km,南距通化市111 km.东西长107km,南北宽76.5km,地理坐标东经125°17′―126°34′,北纬41°53′―42°35′,东北连辉南县,东接靖宇县,东南抵白山市境,南达通化市境,西与西南邻辽宁清原、新宾两县,北界梅河口市. 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1.
2、地质、地貌 柳河县地处山区与平原过度地带.境内多山与丘陵,属中山区.地势平均在海拔400m左右,县东南,山高林密,海拔在800―1000m左右.龙岗山脉横亘县东南,属长白山系,分三条支脉蜿蜒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