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04 |
(五)评审 询价小组和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购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询价小组. 评审办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询价失败后的处理 如果开标当天,符合采购要求的报价人不足法定3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或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转换采购方式继续进行.若采购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原招标文件转为谈判文件,采购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的评审原则和程序. 若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原招标文件转为单一来源文件;
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谈判的评审原则和程序. 评审原则 询价小组将依据有关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 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 在评审中,评审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本项目评审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报价的校核及对其错误的处理与修正原则如下: 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报价的缺项、单列项的处理原则如下: 对报价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报价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响应性报价处理;
对报价货物的非关键、非主要设备、备品备件及伴随服务,报价人报价如有漏项的, 评审时将要求漏项的报价人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询价小组将以其它报价人对应项的最高报价补充计入其评审总价;
对非关键设备、备品备件及伴随服务的费用,如果报价人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审 时也相应另行计入报价总价. 保密 从报价截止时间后直到签订合同时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报价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过程中,对采购人或有关人员采用行贿、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工程都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报价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个别报价人澄清其报价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传真的方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报价文件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凡属询价小组人在评审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报价文件的初步审查 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中,将首先对报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如发现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的规定有重大偏离,特别是在合同条件、工程采购范围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或是限制、影响了采购人的权力或报价人的责任和义务;
而调整这些偏离后将置其他符合报价原则的报价人于不公正平等竞争地位,其报价将被拒绝.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将被拒绝.即 有效期不足的;
报价人不符合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报价文件主要资料不齐全或签署不及格、关键部分模糊无法辨认的;
报价不是固定价或报价方案不是唯一的;
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而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
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的总价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人报价而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的;
报价超预算的,且超出部分招标人不愿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