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04 |
08 注:
1、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 天 指 日历日 , 时间 指 北京时间 .
3、如所投产品在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则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4、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1 小卖部承包经营权 1项 两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小卖部设在校内,且校内只设唯一的一间小卖部,使用面积约400 平方米.现在校学生人数6300人多人,教职员工500多人.
三、经营要求:
1、经营范围:小卖部的经营地点限于店内.只准经营如下物品:(1)学习用品.(2)生活用品.(3)包装的饼食、糖果和水果等食品.(4)瓶装水、饮料、凉茶等.
2、禁止经营:不准学生搭食,不准生火加工、销售熟食粉面、饭粥食品;
不准销售鱼肉蔬菜、石螺、田螺、煎蛋、汤类、散装面包等影响饭堂正常经营的自制食品;
严禁销售香烟、酒类,严禁提供学生手机充电服务.
3、学校只提供经营场所和现有的设施,经营期满后完好交还给学校.(1)承包人如需装修小卖部,须事先征得学校同意,并自行出资建设,承包经营期满后,除固定的设施外,其它可搬动的设备和个人物品、用品等自行处理.(2)经营所需的货架、柜台等一切物品皆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期满后,承包人的商品、物品自行处理.
4、小卖部经营所需要的所有证照(如工商、税务、卫生等)全部由承包方领取和办理,承包期内的水电费,由承包方支付.
5、承包人应保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具有有效健康证件.所经营的商品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卫生及物价部门要求,能提供相关的索证手续.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6、承包人须与我校签订承包合同书的同时,还要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出资办理学校小卖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应切实做好小卖部的安全及卫生工作,如发生安全、卫生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承包期内,承包人不得转包他人,如发现转包,立即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8、小卖部的经营时间: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非上课时间段.上课期间及晚间熄灯后不得经营.
9、小卖部经营应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服务学生,让利学生的原则,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恪守经营项目、范围,不得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商品价格公道合理.经营过程中,如发现违规,将酌情扣除保证金(1000元至20000元不等),经多次劝阻无效,校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并没收安全保证金.
10、学校按现有标准向承包方提供经营场所,员工住宿问题由承包方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