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7-04 |
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次整治范围主要是全市范围内现有的同一时间容纳1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眼镜、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家庭作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
二、本次整治的重点是企业、家庭作坊使用的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批;
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企业、家庭作坊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家庭作坊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企业、家庭作坊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是否定期组织自查评估,强化日常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企业、家庭作坊员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是否存在合用的情形;
企业、家庭作坊是否存在违法违章搭建;
企业、家庭作坊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
企业、家庭作坊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企业、家庭作坊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企、家庭作坊业临时用房的楼板、梁、柱、屋架等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企业、家庭作坊是否建立志愿消防组织,配置相应的装备设施.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要对照消防安全重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要及时上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要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承诺书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内部员工监督.欢迎广大群众通过"12350"、"96119"举报投诉热线,举报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 《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家庭作坊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请从温州消防网"通知公告"(http://wz119.org.cn/)下载. 温州市安全生产员会劳动密集型企业 和家庭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