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07-04
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家庭作坊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公告 为深刻吸取山东寿光等地火灾事故教训,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决定自2014年12月上旬起至2015年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家庭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次整治范围主要是全市范围内现有的同一时间容纳1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眼镜、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家庭作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

二、本次整治的重点是企业、家庭作坊使用的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批;

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企业、家庭作坊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家庭作坊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企业、家庭作坊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是否定期组织自查评估,强化日常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企业、家庭作坊员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是否存在合用的情形;

企业、家庭作坊是否存在违法违章搭建;

企业、家庭作坊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

企业、家庭作坊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企业、家庭作坊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企、家庭作坊业临时用房的楼板、梁、柱、屋架等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企业、家庭作坊是否建立志愿消防组织,配置相应的装备设施.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要对照消防安全重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要及时上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要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承诺书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内部员工监督.欢迎广大群众通过"12350"、"96119"举报投诉热线,举报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 《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家庭作坊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请从温州消防网"通知公告"(http://wz119.org.cn/)下载. 温州市安全生产员会劳动密集型企业 和家庭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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