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07-04

(二)补贴标准: 对新认定的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后给予10万元补贴.认定后按规定参加评估并达标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

八、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一)补贴对象:获得 赢在广州 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奖次或优胜奖,并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优秀创业项目.

(二)补贴标准:创业项目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1. 一等奖:20万元;

2. 二等奖:15万元;

3. 三等奖:10万元;

4. 优胜奖:5万元.

九、创业项目征集补贴

(一)补贴对象:完成创业项目征集的单位及个人.

(二)补贴标准:面向全社会征集,经专家评审团评估认定后,纳入创业项目资源库的创业项目(连锁加盟类除外),按每个项目2000元标准给予申报者创业项目征集补贴.

十、创业项目对接及跟踪服务补贴

(一)补贴对象: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二)补贴标准: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向创业者推介 广州市创业项目资源库 项目,并提供包括创业培训、创业补贴申领、营业执照办理等 一站式 创业指导服务,直至开业成功,给予对接及跟踪服务补贴1000元/个. 十

一、其他

(一)本《通知》所指初创企业是指自本通知发布实施日期之前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或公布实施日期之后注册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依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申领程序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5日 附件 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申领程序

一、项目初核单位

(一)创业培训补贴的审核单位为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培中心).

(二)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的初核单位为各区就业办和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高指中心).

(三)创业项目征集补贴、创业项目对接和跟踪服务补贴、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的初核单位为各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职培中心、市高指中心.

(四)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初核单位为市高指中心.

二、申领程序

(一)按月申领补贴项目 1.创业培训补贴 拥有广州市创业培训资质的定点机构按照《关于抓紧做好我市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9〕1425号)为补贴对象进行创业培训(实训)并考核合格的,每月10日前向市职培中心提出申请,初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就业中心复核,市就业中心4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交市财政局核准,由市财政局核拨补贴资金至申请机构. 2.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申请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市高指中心提出申请,初核通过后,于3个工作日内向市就业中心提交汇总申报资料,市就业中心于4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交市财政局核准,由市财政局核拨资金至申请单位.

(二)按两个月为周期申领补贴项目 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租金补贴、创业项目征集补贴 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报周期第一个月20日前向初核单位提出申请;

初核通过后,于3个工作日内向市就业中心提交汇总申报资料,市就业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交市财政局核准,由市财政局核拨资金至申请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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