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04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具体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名及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2、符合本简章第四条

(八)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及其他任(聘)用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或终止任(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人员原则上在首次安置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瓮安县服务未满3年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被引进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十、待遇 此次公开引进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

一、组织领导 引进工作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

二、纪律要求 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

三、在引进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十

四、在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的相关引进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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