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07-04

2018年10月15日起全市各类建设项目新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均不再提交该项文件,由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承诺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22.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业务,如何查看退回原因? 答:登录施工许可信息系统后,点击 业务办理情况 ,点击 待办 可打开该事项列表,该列表中是企业正在填写还没上报、被取回或提前服务退回的事项,被退回的事项可点击 退回原因 按钮查看退回原因. 23.申请施工许可证业务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部改造项目提供房屋权属文件);

(三)施工合同协议书(应招标项目还需提供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项目还需提供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

(四)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 24.现在去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现场还能够受理施工许可证业务吗? 答:2019年3月18日实行网上审批后,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原则上不再受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但是对群众网上办理业务时遇到问题的,将给以指导帮助,对于需要帮助上传申报资料的办事单位,会悉心指导,协助办理. 25.哪些项目属于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答: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未直接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进行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地下不超过一层且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功能单一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公共服务设施、普通仓库和厂房.具体以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为准. 26.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是否提交规划许可证审批文件? 答: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了部门间审批文件的共享和对接,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无需办事单位提交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文件及相关信息,审批系统将规划许可证电子证照及正本附件信息自动代入施工许可申报系统. 27.某民营企业使用自有资金要建设一间3000平方米的厂房,施工合同估算价900万,是否需要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答:不需要.根据《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8】578)号》的相关规定,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在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货物供应商时,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 28.某民营企业使用自有资金要建设一间厂房,监理合同估算价200万,是否需要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答:不需要.根据《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8】578)号》的相关规定,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在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货物供应商时,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 29.某民营投资的房地产企业准备投资建设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货物供应商时,是否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答:可以.根据《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8】578号)的规定,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在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货物供应商时,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30.某民营投资的房地产企业准备投资建设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必须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货物供应商? 答:不需要进行招投标.根据《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8】578号)的规定,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在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货物供应商时,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即可以直接发包也可以招标发包. 31.某民营投资的房地产企业准备投资建设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确定哪几类承包商时可以不再强招投标? 答:根据《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8】578号)的规定,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在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货物供应商时,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 32.某民营投资的房地产企业准备投资建设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拟进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分平台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那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还需要备案吗? 答:不需要备案.根据《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8】578号)的规定,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选择进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分平台进行招标的,取消所有备案. 33.某房地产企业有国有资金成分,但是国有资金不占主导地位,拟投资建设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么? 答:可以.根据《关于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8】578号)的规定,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在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工程货物供应商时,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34.建设领域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隐患的定义? 答: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建筑工程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存在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危害后果严重,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隐患. 35.如何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 答:参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京建发〔2018〕424号)提供的《风险源判别清单库》,对施工过程涉及的所有场所、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作业活动和人员进行全面识别. 36.按本通知规定调整监督抽查频次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对建设、施工单位实行什么制度?建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什么文件?该文件都需要哪些人签字,哪些单位盖章? 答:实行建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承诺制.建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北京市社会投资项目建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承诺书》.需要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主要分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上述单位的公章. 37. 审批进大厅 跟 多规合一 协同平台是什么关系? 答:纳入本市 多规合一 协同平台进行研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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