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07-04 |
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进行核对.
(二)报价书
1、报价书(包括报价明细表,下同)仅需一份原件,单独密封递交,格式见附件七.明细价格表合计价应等于投标项目总报价.总报价与明细报价表合计价不符时,以总报价为准,调整明细价格.
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单位.
3、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格、包装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收等终验合格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 注: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6万元.超出该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其它要求
1、谈判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谈判文件必须编目录及页码,且页码必须连续.
2、报价书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四)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的有效期限 报价文件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60天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为止.
七、报价保证金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提交人民币3600元作为报价保证金.
(二)报价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现金缴款的方式交纳(收款人名称:潮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广发银行潮州分行;
账号:117001516010009954).采购中心不直接接收现金.
(三)供应商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凭证须注明采购项目的编号.
(四)保证金的核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应将缴交报价保证金的凭证原件交采购中心财务人员核对.报价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的,应提供银行汇款回单(须加盖银行转讫章)进行核对;
属现金交纳的,应提供银行的现金缴款单回执(须加盖银行现金收讫章)进行核对.上述缴纳报价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应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保证金缴纳凭证中收款人名称、开户行、帐号及采购项目编号等内容若出现差错,将被拒绝参加报价.
(六)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七)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交后无息退还.
(八)未成交的供应商,凭收款收据到采购中心财务办理退回报价保证金手续.
(九)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或不予退还.
1、已报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如果没有按规定准时递交报价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其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的有效期限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文件的.
3、成交供应商因本身原因提出弃标的.
4、成交供应商不按邀请人规定签约的.
八、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 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款之规定.
(二) 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应与投标报名函一致),同时加盖公章.
(三) 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署.
(四) 谈判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报价书和明细价格表仅需一份原件.
(五) 谈判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 正本 字样.
(六)报价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在该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