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04 |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0.00元/ 分包.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大厅 政府采购科 窗口);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8月29日北京时间9:2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9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时间:2018年8月29日北京时间10:00
(八)磋商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见当日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告)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由供应商从其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开始缴纳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当天北京时间9:00?.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名:详见采购公告 开户行:详见采购公告 账??号:详见采购公告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
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磋商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导致无法磋商和无法退付磋商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了方便磋商保证金的核查,请各供应商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3. 磋商保证金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将签订的合同送达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qgp.gov.cn)和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监督机构:重庆市荣昌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朱女士 林女士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