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4 |
五、生猪屠宰 1.屠宰生产 是否按淋浴、致昏、放血、浸烫、脱毛、编号、去头、去蹄、去尾、雕圈、开膛、净膛、劈半(锯半)、整修复验、整理副产品、预冷等工艺流程进行屠宰操作.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2008) 是否是否回收畜禽标识,并按规定保存、销毁.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是否
五、生猪屠宰 2.肉品品质检验 是否按照检验规程对头、体表、内脏、胴体进行检验.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17996-1999) 是否对胴体检查,是否摘除肾上腺、甲状腺、病变淋巴结,是否对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进行修割.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17996-1999) 是否是否对待宰生猪或者在屠宰过程中进行 瘦肉精 等检验. 《农业部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环节 瘦肉精 监管工作的通知》 是否是否对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在胴体上加盖检验合格印章.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是否是否如实完整记录肉品品质检验、 瘦肉精 等检验结果. 《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17996-1999)、《农业部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环节 瘦肉精 监管工作的通知》 是否
六、无害化处理 是否对待宰死亡生猪、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或者生猪产品,以及召回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三条、《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是否是否采用密闭容器运输病害生猪或生猪产品.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 是否是否如实记录无害化处理病害生猪或生猪产品数量、处理时间、处理人员等.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是否
七、出场生猪产品 出场生猪产品是否附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是否胴体外表面是否加盖检验合格章、动物检疫验讫印章,经包装生猪产品是否附具检验合格标志、加施检疫标志.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是否是否如实记录出场生猪产品规格、数量、肉品品质检验证号、动物检疫证明号、屠宰日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 是否
八、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条件要求 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是否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是否持有依法取得的健康证明.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三项 是否
九、消毒 是否在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十二条 是否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是否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十二条 是否是否在屠宰间出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且正常使用.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十二条 是否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是否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十二条 是否是否对屠宰车间、屠宰设备、器械及时清洗、消毒.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12694-1990) 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