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04 |
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5、经营合同期限内如因国家规划、政府征收、学校搬迁或者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等原因导致招标人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6、经营合同期满后,如因学校需要要求续约的,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学校安排,继续经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不一致,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11.1 项目名称:莆田学院第五餐厅、仙游校区学生餐厅(一二层)和莆田市凤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学生公寓分公司第四餐厅、凤凰餐厅承包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FJTHPT-120180329 采购人名称:莆田学院
2 3 投标人资格标准: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境内餐饮服务公司、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则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代表的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须为该公司员工且提供相关证明). 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经营过合同期满二年以上,面积2500m2以上高校餐厅的经验:须提供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等可以证明具有高校餐厅经验的材料. 4)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5)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的高校餐厅经营管理活动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信誉良好,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做出专项明确承诺. 6)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为中标的合同包购买公众责任险至少伍佰万元(含附加食品、饮料责任条款和附加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 7)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证明.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和资金流量表).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的完税证明. 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法定的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提供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企业法人没有被列入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企业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没有被列入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名单;
(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及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证明,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有注明复印无效的,则请将原件附在服务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